| 申請人身分 | 檢附證件 | 說明 |
| 已成年人 | 第一證件正本: 身分證。 第二證件正本: 駕照、健保卡、護照、國際駕照、殘障手冊、軍人身分證、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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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人 未滿二十歲 (已婚) | 第一證件正本: 身分證。 第二證件正本: 駕照、健保卡、護照、國際駕照、殘障手冊、軍人身分證、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。 | | 1. | 申請書簽章:本人親簽或印章。 | | 2. | 身分證配偶欄需有登記配偶姓名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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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人 未滿二十歲 (未婚) | 第一證件正本: 本人及法定代理人身分證。 第二證件正本: 本人及法定代理人駕照、健保卡、護照、國際駕照、殘障手冊、軍人身分證、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。
| | 1. | 申請書簽章:本人親簽或印章。 | | 2. | 需連同法定代理人到場辦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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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籍人士 (含外國人及華僑、外國領事人員、港澳及大陸同胞) | 第一證件正本: 護照、居留證、工作證、入出境許可證。 第二證件正本: 在台簽證、健保卡、國際駕照、居留證、工作證、入出境許可證、其它(政府機關核發之身分證明文件,且需有姓名、證號、個人照片)。
| | 1. | 申請書簽章:本人親簽。 | | 2. | 所有外籍人士皆需檢附「連帶保證書」。 | | 3. | 三個月以上有效之證明文件。 | | 4. | 未成年之外籍人士,不受理門號申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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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公司戶負責人 | 第一證件正本: 身分證。 第二證件正本: 駕照、健保卡、護照、國際駕照、殘障手冊、軍人身分證、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。 負責人印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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門號代辦人 (受託人) | 第一證件正本: 身分證。 第二證件正本: 駕照、健保卡、護照、國際駕照、殘障手冊、軍人身分證、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。
| | 1. | 申請書簽章:本人親簽 | | 2. | 代辦人需為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件並年滿20歲且具行為能力之成年人。 | | 3. | 非門號申請人本人到場親自辦理時,需留下代辦人資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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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帶保證人 (外籍人士適用) | 第一證件正本: 身分證。 第二證件正本: 駕照、健保卡、護照、國際駕照、殘障手冊、軍人身分證、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。
| | 1. | 申請書簽章:連帶保證人親簽 。 | | 2. | 連帶保證人之條件:需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且年滿20歲具有行為能力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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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費用說明 | 保證金(一般):NT2900元/門號 設定費:NT500元/門號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