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本資費方案月租費不可抵通信費。月租費依用戶出帳週期破月計費,既有用戶異動至本資費者將自下期帳單週期始生效。 2.本公司全系列資費方案專供一般用戶正常使用,如經本公司發現用戶為商業使用或其他(如:轉接話務或大量呼叫等)不正常使用,或有利用各項優惠專案從事任何異常撥打或其他權利濫用之行為,本公司得不經通知逕行終止契約,並保留用戶因不當行為所致本公司損失賠償之追訴權。 3.本資費方案採全時段單一費率計價。語音通信費、影像通信費以「秒」計費,未滿1秒以1秒計收。 4.本費率方案依本公司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備查之費率為準。 |